各用人單位: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實行殘疾人聯合會年度審核和地稅代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下稱“保障金”)制度。鑒於部分用mSATA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申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下稱“年審”)或逾期未繳納保障金,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敦促對象。凡超過7月31日仍未年審,或辦理了年審需繳納保障金而未繳納的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mSATA、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包括外地(外商)駐穗單位。
二、核定年審征收。凡未辦理年審的用人單位,必須於 8月31日前到殘疾人聯合澎湖民宿會各年審服務點辦理年審。逾期不辦理的,視為未有安排殘疾人就業,由經管的殘疾人聯合會根據其在社保、地稅、統計等部門登記的在職職工人數,核定其應繳納保障金,並移送地方稅務機關代徵。
三、保障金繳納。辦理了年審且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已與廣州市各區(縣級市)地方稅務機關簽訂《委托銀行代劃繳稅、費協議書》(簡稱ETS協議)的,由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直接劃扣應繳保障金;未簽訂ETS協新竹買屋議或直接劃扣不成功的,應到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繳納。
四、法律責任。逾期未繳納保障金,按《廣東省實施辦法》、《廣州市按比例安排膠原蛋白殘疾人就業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請廣大用人單位積極選擇適宜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
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四年 七月三十日
聯繫電話:86505184(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12366-2(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網址:http://www.jyzx.gz.cn(廣州市殘疾人就業信息網)
http://www.gzds.gov.cn(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廣州市殘聯各年審服務點聯繫方式、有關文件資料等請登陸廣州市殘疾人就業信息網查詢。
(原標題: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敦促廣州市用人單位辦理2014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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